随着上市险企2017年年报披露完毕,备受业界关注的险企高管年薪情况也随之出炉(请参阅“证券日报微保险”公众号)。根据《证券日报》记者对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的高管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去年年薪梳理显示,年薪最高的前十大高管平均税前年薪为980万元,有5位高管去年年薪超过1000万元。
其中,中国平安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副首席执行官、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李源祥及中国平安常务副总经理、副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信息执行官陈心颖以1303.7万元的税前年薪并列第一。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绩效工资尚未确定”、“因关联方单位薪酬保密义务未提供”等原因,上市险企披露的高管年薪数据并不能完全代表实际的年薪数据。
5位险企高管年薪超千万元
上市险企高管薪酬历来备受关注。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显示,近期披露的年报中,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合计披露了82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薪酬情况。
总体来看,税前年薪超过1000万元的险企高管共有5位,超过500万元的高管有10位,超过300万元的高管有18位,超过200万元的高管有33位。
税前年薪前五均来自中国平安,分别是: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副首席执行官、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李源祥,税前年薪1303.7万元;常务副总经理、副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信息执行官陈心颖,税前年薪1303.7万元;副总经理、首席稽核执行官、合规负责人、审计责任人叶素兰,税前年薪1300.13万元;首席投资执行官陈德贤,税前年薪1286.99万元;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总精算师姚波,税前年薪为1103.7万元。
上市险企除披露高管年薪之外,部分险企也披露了去年高管总体年薪支出情况。例如,新华保险提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已从公司领取的税后报酬总额为2561.09万元,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1456.57万元。
中国平安也提到,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合计19人从公司结算的税后报酬总额合计6690.52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4760.51万元。
引人注意的是,虽然上市险企税前年薪很高,但纳税额也不少,实际到手的税后年薪打折也多。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上市险企年薪排名前十的高管中,税后年薪普遍占税前年薪的五到六成,纳税额占四成到五成左右。例如,李源祥的税前年薪高达1303.7万元,纳税额达到563.97万元,税后年薪为739.7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市险企披露的年薪数据并不能完全反映各险企去年薪酬的全貌。例如,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均在年报中提到,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高管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新华保险也提到“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年度绩效工资尚未最终确定。”
高薪配套绩效“小目标”
薪酬越高,责任越大。
上市险企高管在拿高薪的同时,也需要签订绩效目标合同。
就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中国人寿提到,公司全面实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董事长与公司总裁签订绩效目标合同,总裁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绩效目标合同。
“绩效目标合同是科学分解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目标分解和压力传导,提高公司的执行力,保障全年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高管人员个人绩效目标合同中的考核指标,一部分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一部分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岗位薪酬、绩效奖励、福利性收入、中长期激励等构成。” 中国人寿在年报中提到。
中国太保提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由绩效考评方案订立、过程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四个环节组成。年度绩效考评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公司定期对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
“年度结束后,董事会根据全年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等挂钩。本公司已建立了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市场化薪酬绩效管理机制,并对绩效薪酬实施延期支付,以引导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创造长期效益。”中国太保提到。
同时,中国太保也表示,2017年针对总裁、副总裁实施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突出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以合同方式明确任期时限、岗位职责、薪酬待遇、考核要求、续聘和解聘等条件,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
险企高管薪酬如何厘定?
除薪酬水平、绩效考核等情况外,上市险企还披露了高管年薪是如何厘定的。
总体来看,多数险企提到,其高管的薪酬依据本公司经营状况、绩效考核等因素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参考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具体来看,一方面,上市险企成立薪酬委员会,并拟定高管年薪及考核办法;另一方面,上市险企也聘请人力资源专业公司,确定高管的薪酬。
例如,新华保险提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本公司经营状况、绩效考核等因素,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参考市场薪酬水平确定。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批准。
新华保险还提到,截至报告期末,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由3名非执行董事和 4名独立董事组成。提名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方案、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对董事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
中国平安也提到,公司整体薪酬体系贯彻“导向清晰、体现差异、激励绩效、反映市场、成本优化”的理念,聘请人力资源专业咨询公司,根据合理的市场水平确定并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薪酬,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需经审议的高管薪酬分别报送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平安薪酬委员会由4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1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占比为80%,该等董事均不参与本公司的日常管理。薪酬委员会由1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主任委员。